(资料图)

一、

赠与财物可以追回吗

赠与财物不一定可以追回的,如果钱还没有支付,那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除此之外,受赠方侵害赠与方、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的,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均可通过撤销赠与要回钱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接受赠与的人在应当返还赠与物的时候不及时返还给赠与人的属于无权占有,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到法院起诉,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甚至是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在日常中霸占原先赠与的房屋不返还的时有发生,赠与人通过积极的起诉来维护权是相对有保障的一种方式。

二、

赠与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有哪些

1.赠与人与受赠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

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可以请求索赔吗

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能否请求索赔,取决于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赔偿,但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依法不得撤销的,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找法网提醒您,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坏或者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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